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4-09-03浏览次数:2

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调查研究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党委提出合理化建议;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好干部的选任、教育、考核、管理等工作

    4、负责干部职数核定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机构设置工作;

    5、按照“党管人才”原则,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做好对高知群体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民主党派干部的选拔、培养以及离退休干部工作;

    6、负责全校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7、做好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管理、干部信息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8、党校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负责科级以上干部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培训工作;

    9、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效能建设;负责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督促、检查机关有关事务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