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以“学党史汲取奋进力量 办实事彰显党员担当”为主题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党史汲取奋进力量 办实事彰显党员担当
二、活动时间
6月份
三、活动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各支部要严格遵循《湖北师范大学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化清单》要求,落实“按月缴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系列讲话)、讲(微)党课、谈体会”等规定动作,严格规定程序,把工作落到实处。
一、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问答》等有关书目
(一)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新时代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指明了使命和奋斗方向,是新的科学“进军号”和“动员令”。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注重营造和培育先进的学术与创新文化,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育人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前行的力量,努力形成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月16日在《求是》杂志第10期发表的《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和6月1日在《求是》杂志第11期发表的《学好“四史”,永葆初心、永担使命》两篇重要文章。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照原文,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
(三)持续自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指定书目。认真研读《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问答》《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有关篇目,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实践。
二、学习掌握党内有关法规条例内容
(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4月29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三、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讲党课”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在“七一”前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讲一次专题党课。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好党课;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在所在的党支部为党员讲好党课。
四、给毕业生党员上好最后一堂党课。严格按照《学校202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推进工作。以饱满的热情、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组织档案转移工作,确保无差错。组织毕业生党员上好在校期间的最后一次党课,通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内各类规章制度、就业教育等活动,强化毕业生党员意识教育,强化毕业生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明确党员责任。
五、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推进工作、为师生服务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办实事,在解决现实问题中促进党员干部能力提升,践行初心使命,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要将办实事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相结合,下沉党员干部按照“我为群众解难题”要求,认真落实好社区派单,认领群众“微心愿”,参与结对帮扶、反电信诈骗宣传等重点工作。
附件:6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资料汇编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