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做好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发展党员计划
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总方针,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向教学科研一线、高知识群体和优秀青年学生倾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分两次完成,分别在6月初和12月初,计划指标具体见《2025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附件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主动认领,认真研究部署,按照通知时间及时报送培养计划和发展计划,确保计划高质量完成。拟发展教职工党员的基层党组织,请于4月25日前,先与党委组织部沟通报备。
二、发展党员程序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备案
4月26日(10月15日)前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及备案。各党支部在4月26日前,要完成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选严格把关,依照程序开展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对确定人选情况要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并按程序将《2025年确定积极分子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档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入党积极分子要参加集中培训,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原则上,全年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应控制在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指标的3倍以内,相关工作材料要认真收集整理归档,存档材料要完备、规范。
2.发展对象备案、培训、预审
5月15日(11月15日)前完成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5月1日(11月1日)前各学院将拟接收入党发展对象情况即《2025年确定发展对象一览表》(附件3)报校党委组织部;5月15日(11月15日)前完成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含函调或外调)和集中培训工作;5月20日(11月20日)前完成发展对象的预审工作,同时发放《入党志愿书》。各学院组织员要对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内容真实、公开公正。二级党组织在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前,要征求组织员意见,组织员要逐一审核签字。
3.预备党员接收
6月10日(12月10日)前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6月10日(12月10日)前,各党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党委研究审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汇总后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2025年发展党员一览表》(附件4)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4.预备党员转正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相关工作要求,提醒预备期即将届满的预备党员向所在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并做好发展党员全过程纪实和发展党员材料的汇总和归档,于2025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2025年预备党员转正一览表》(附件5)纸质档签字盖章和电子档报党委组织部。
5.录入管理系统
6月25日(12月25日)前各党支部将发展的党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支部名称等),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准确无误。
三、有关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入口关。各基层党组织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注意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政治素质,突出思想入党,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确保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2.加强计划指导,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各基层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好“规模、质量、效用”的关系,将2025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合理分解,并强化分类指导,注重在高层次人才、高知识群体、低年级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本科一、二年级和研究生一年级发展党员数一般不低于学生党支部本年度发展党员数的20%),加大教育培养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3.规范程序步骤,确保严谨细致。各基层党委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本学院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指导督查。基层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在手上,严格执行发展党员“5个环节25个步骤”,规范材料撰写和档案管理。学校党委将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出现随意涂改、程序缺失、时间轴线错乱、签字混乱、公章漏盖等问题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4月22日